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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大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usher67
多跑幾次賠償協調會能得到圓滿結果就心滿意足了,
剛才我的保險業務說:協調不成就以提出傷害告訴為要脅
強迫肇事者接受"恢復原狀"的條件,如不成只好上法庭了,
還好這類事件不必請律師,只要花時間.
只是肇事者讓我花時間,我也不讓他好過!

對方保險公司要去看車了!

可是看了一下, "資源回收"車... 如果是我想的那種... 資源回收業通常很黑! 沒有背景的做不起來,且對方駕駛出險多次... 看來應該不在乎你告他"過失傷害"!
舊 2006-03-27, 03:29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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