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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大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4
上面有大大貼出判例了....
基本上要求對方恢復原狀是合理的,只是對方(肇事者or保險公司)如果不同意的話就一定要打官司.
只是這樣就很累了... 雖然你贏的機率很大,但不知要打到民國幾年!
所以跟保險公司談談看吧! 反正對方一定先說賠殘值,但先談了再說. 多少要回一點!
另外你還有最後的法寶-過失傷害! 只要你有一點傷就可以告,這是刑事! 是會留下前科的,如果對方沒有前科的話,這是你的籌碼! 但要在六個月內告.
舊 2006-03-27, 01:0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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