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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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So123
請苦主說明......."(警察拍了約7-10張)"
沒錯到案時拍的案發
約PM4點多7點到派出所
確定有經該路段目擊者資料不明警察說偵查不公開一直只要我認罪目擊者人數一直變動對方說有7-8個警察說4-5個又說一次幾個的我忘了人數一直有變就是了
哈哈調解時都是我一個人去還請假去
(第二次調解時對方要求公司人要到場)
某經理哈還裝傻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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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筆錄是怎寫的??
如果當時確定有寫下"被撞後還被車子拖行數十公尺"......
然後照片證明您車子卻完全沒痕跡......
打官司應該不可能輸吧!!
法官應該不可能光目擊證人就定你罪吧!!
另外請確定公司有保險嗎??
如果有保險.....調解只有你去???除非不用錢...直接和解......不然保險公司不會認帳的...
小心到時候你自己買單....公司也不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