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要求人家理賠是要有單據證明的.....
口說無憑阿.....
用嘴巴講就可以,那就不用法官了,大家都來講就好了....
賠傷害===>驗傷單(事故當天的醫療證明).(約2-3萬有單據的)
賠不能工作==>請醫生出示醫療證明,並註明須休養多久.(3個月)
賠薪水===>起碼要有固定收入的薪資證明,或是扣繳憑單之類的來推算.(如果沒有,哪式否有逃漏稅嫌疑??否則怎摸薪資可以到6萬多?看報的所得稅就知道了.) (只有一份扣繳憑單約2.X萬)
刑事訴訟半年內要解決.超過半年自動失效,民事則可追訴2年.
照這樣看,對方應該是要提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所以在趕時間
對重點就是這
第3次調解在去年7月中對方就強烈的說一定要告我
現在因該過了半年以上了那我該去做筆錄嗎
這樣時間會在重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