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無辜的兇手
瀏覽單個文章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要求人家理賠是要有單據證明的.....
口說無憑阿.....
用嘴巴講就可以,那就不用法官了,大家都來講就好了....
賠傷害===>驗傷單(事故當天的醫療證明).
賠不能工作==>請醫生出示醫療證明,並註明須休養多久.
賠薪水===>起碼要有固定收入的薪資證明,或是扣繳憑單之類的來推算.(如果沒有,哪式否有逃漏稅嫌疑??否則怎摸薪資可以到6萬多?看報的所得稅就知道了.)
刑事訴訟半年內要解決.超過半年自動失效,民事則可追訴2年.
照這樣看,對方應該是要提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所以在趕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26, 08:06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