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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7
引用:
作者nerdwannabe
這個理論是基於汽車與機車排放廢氣的相當的情況下.

這是台灣機車的廢氣標準 700cc 以下
二行程機車之CO值為7.0g/km、HC+NOx值為1.0g/km;
四行程機車之CO值為7.0g/km、HC+NOx值為2.0g/km。
資料來源 (http://blog.schee.info/archives/2003/12/24/1029) (此資料正確性有待確認, 不過看起來是有人寫信問台灣EPA得到的答案)

1998年國產轎車的平均廢氣值為CO為0.79g/km HC為0.124g/km、NOx為0.09g/km
資料來源台灣EPA (http://ivy2.epa.gov.tw/out_web/F/air/88/88_21.DOC) (資料有點老舊, 上班中, 沒花時間去找新的資料, 不過這是1998年的數字, 2006年的數字有可能會更低)

由此可見, 以行走相同的路程, 一台機車的廢氣量約為一台國產車的~8.5倍
當路上有10萬台機車的時候, 所產生的廢氣幾乎就等於有85萬輛汽車在路上

不是要機車族背黑鍋, 而是數字自己會說話

數字不但會說話,還會雞同鴨講!

一個是法規的最高值,另一個是實際的平均值,這兩樣怎麼湊
一起比較.
舊 2006-03-22, 09:38 PM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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