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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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我就是我啦
你們都還好......
我媽跟我男友說不要聘金,大小禮,禮餅,什麼都不要.....只要一封NT$2,888紅包討個好意頭,倒過頭來,還替我男友買行頭,由頭包到尾,花了6萬以上。
結果他媽媽說,他們不準備包那個紅包,也不讓我男友包,說如果是要包的話,是女方家包給男方,而且如果真要他們包的話,女方要回包雙倍給男方外加禮品,還強調這是他們台灣的習俗(我們住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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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回國.....不過我想在美國華人結婚會沿襲祖國的習俗仍是不少人
只是或許不到像古禮數一樣"搞哩手"
那真的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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