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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勸] 要結婚的網友 考慮再三 現在的臺灣女性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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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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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話...
跟未來的岳父大人說;「簡單公証就好,但不是我沒錢,是為了將來著想。省下來的 150 萬,一半匯到您倆老的戶頭,一半給您女兒保管。」
不要問什麼離婚就虧了的說法,如果會這麼想,那我就不會想結。
不過... 反正現在就說說而已,事情真的發生在我身上的時候,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會這麼做。
2006-03-20, 01:4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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