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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勸] 要結婚的網友 考慮再三 現在的臺灣女性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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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32
繼然要照傳統習俗, 150W就花吧!
反正一切照傳統, 女方入門後一切依照傳統習俗對待(應該知道我在說啥吧)
最好再打個契約, 以免將來不認帳!
---> 妻從夫姓, 妻須從夫住所, 離婚兒女歸夫所有, 夫妻爭議以夫意
到時後不爽就休了!
膳養費? 照傳統離婚後女方半毛錢都別想拿!
反正一切照傳統來做, 女方那邊能說啥
p.s. 給女權主義者: 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2006-03-20, 03:1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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