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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勸] 要結婚的網友 考慮再三 現在的臺灣女性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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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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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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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273
這個方法不錯
想當時我結婚時,女方的三姑六婆要東要西一切以海線的風俗(沙鹿)
就連回禮的豬肉要不要去骨,都吵了半天
現在我小姨子要結婚居然用公證就可以了
我咧@#$%^&*..............
只要拖時間,商品的保固期會讓優勢從賣方市場轉移到買方市場?
我把男女雙方都物化,婚姻比喻為市場實在是太壞了,應受公眾譴責
__________________
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2006-03-20, 02:07 AM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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