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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相處在一起,能夠彼此欣賞是最好的,難免有一些小小的差異,但對彼此的差異應該是那種不感到壓倒性的感覺才好。
如果只是因為在一起她對你很好,或是因為在一起已經習慣了,那樓主要考慮,可能有一天,樓主心中嫌惡對方某些特質不斷累積到某種程度,就會爆發出來~~那恐怕是很傷對方的局面!!
每個人的特質都不一樣,也對於他人某些特質會感到難以容忍,例如,在下對那種很social或是高度樂觀陽光型的人就完全受不了,但不見得這類人是不好的,只是我的個性就是受不了。你女友的人格特質應該有其形成的過程與故事,樓主或可多花些時間理解,也許較能包容,或樓主若像我這種對某類人真的很抗拒,那如上面其他大大所建議的,盡早考慮分手一事。
嗯,想再補充的是,沒有人願意被喜歡的人嫌惡的,不適合的話就說不適合,或價值觀不一致,我覺得以「自己程度好、生活充實、品味高雅」而對方「程度差、低俗、不上進」等優越的對比說法(這不是指樓主噢),來處理感情的結果,這是很傷人自尊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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