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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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er1018
當然是沒用啦!
馬市長的團隊鬆懈的非常厲害.
之後我也不寫mail到市長信箱.
反正又沒人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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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的是蠻鳥的...
前市長作風真的很迅速...
這任真的只有官樣...
我檢舉過我家前面的違規洗車廠...
因為要洗車的車子每次經過都會先越過人行紅磚道...
所以我就檢舉拉...因為這樣真的很危險...
結果...
好笑的事情來了...
當地派出所給的答案跟當地分局給的答案居然不一樣??
派出所說...這沒有違規阿...(你他X的睜眼說瞎話,全世界都看的出來是大違規的佔用道路洗車)
分局說...是拉這是違規...我們會趕緊取締...
好...
一個禮拜後...
他們還是在那邊洗...
所以拉
很鳥∼∼
前任市長我也有投過...
那時候因為打工有糾紛...
雖然在我的套關係下我拿到工資...
但是我還是很不爽...
所以我寄到市長信箱投訴說超時工作...
一個禮拜後...
就回我該公司被查證屬實...果然有工讀生超時工作...
因為是首犯...所以被勞工局罰款10萬元...並列入追蹤...
而且還真的有被罰...
所以拉...
你可以試試市長信箱...
但切記要一直煩一直寄...他信件處理後還有問卷要你填...
不滿意就給他好好填...
不滿意就在繼續寄...
如此...
才會有人重視...
還有一支電話...
1999
好像也可以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