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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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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9
人權團體,吃飽最閒的團體,沒事去廢什麼死刑!

我還覺得罪大惡極之人,給他死刑還太便宜他,應該要用極酷刑折磨!

人權團體有沒有想過受害者本身跟家屬的感受,想廢啊,
先把你的家人交出來給人受害一下,再來談談你們的想法!
舊 2006-03-08, 01:18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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