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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凡
這篇聊到現在有點歪歪的.
我試著扶正一下.
在我貼出我的想法, 以及之後一些大大的想法. 沒有人說"窮人不可以生小孩".
我有說"兩個孩子恰恰好". Rogershih大只是說"他不結婚不生小孩". 以此類推.
沒啥人說窮人沒有權利, 或是"不可以"生小孩.
生可以, 但依自己經濟能力判斷是否能勝任.
有點類似一個人買車一樣. 月收入兩萬五的, "絕對有資格也有權利買車". 但是, 兩三年內買個四五台車, 到最後無能力負擔. 這... "依常理來說", 說不過去.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孩子的錯, 此事理所當然. 但針對事情重點方向完全不同. 我們不能完全以"看孩子沒錯的角度"與所謂的"發揮社會愛心等"來判斷此類事情. 若個人的觀念與社會教育, 風氣等無法在未來做進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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