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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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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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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嗯......

這篇聊到現在有點歪歪的.

我試著扶正一下.

在我貼出我的想法, 以及之後一些大大的想法. 沒有人說"窮人不可以生小孩".

我有說"兩個孩子恰恰好". Rogershih大只是說"他不結婚不生小孩". 以此類推.

沒啥人說窮人沒有權利, 或是"不可以"生小孩.

生可以, 但依自己經濟能力判斷是否能勝任.

有點類似一個人買車一樣. 月收入兩萬五的, "絕對有資格也有權利買車". 但是, 兩三年內買個四五台車, 到最後無能力負擔. 這... "依常理來說", 說不過去.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孩子的錯, 此事理所當然. 但針對事情重點方向完全不同. 我們不能完全以"看孩子沒錯的角度"與所謂的"發揮社會愛心等"來判斷此類事情. 若個人的觀念與社會教育, 風氣等無法在未來做進一步的提升. 治標不治本對事情的根本在未來並無實際的幫助.
舊 2006-03-03, 12:0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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