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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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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sorry, 沒辦法同意所謂的"了不起".
1. 事主自己說的沒錯, 生了就要養. 但是養不起(要生多少個是他的自由沒錯), 就請"兩個孩子恰恰好".
2. 我相信很多版大過過比這些人還苦的日子, 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會"請人捐錢". 這本就合乎常理.
3. 之前已經因為太多"愛心", 以其媒體的誤導. 桶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簍子出來. 說真的, 沒啥意義.
2006-03-02, 04:11 PM #
4
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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