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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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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等幾個月,應該有其他造型的OBU會出來

2006.02.24  中國時報
名下不同車輛 OBU可轉換
陳如嬌/台北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和遠通電收公司昨天達成第一階段修約,包括十一項重大改變;降低卡片加值金額為三百元,同一車主名下不同車輛可辦理OBU轉換,七月開放民眾租用OBU。

昨日雙方馬拉松談判長達八個多小時,終於達成十一項協議。陳建宇表示,較難達成共識的議題,將在下周展開第二階段協調。他強調,業者和政府達成共識雖增加營運負擔,但政府絕對不會以延長特許期限作為交換條件。


陳建宇指出,不同車主共用一機的一機登記多車涉及大幅修改系統及作業流程,遠通電收要八、九個月才能完成,最後雙方同意改採替代方案,「同一車主」名下不同車輛,可透過異動登記辦理OBU轉換,遠通電收承諾一個小時內完成轉換作業。三月一日起,先在高速公路直營門市開辦異動登記,三月底服務據點要增至二百個。ETC九月正式營運後,六百多個服務據點需全面提供服務。

另外,遠通電收同意降低卡片加值最低金額,由原來五百元降為三百元,五月一日起實施。目前促銷的廿萬個OBU,取消三個月內期限,直到賣完為止,銷售資料要提供相關單位查核。

陳建宇同時指出,遠通電收必須提供OBU瑕疵擔保,三年保固期,只要非人為因素導致損壞,遠通電收需免費更換;非人為因素瑕疵導致無法繳納的通行費,補繳時不得向用戶收取相關作業手續費。儲值卡有效期五年,超過五年後,消費者換卡時,遠通電收需退回卡片內仍可判讀的儲值金額。遠通電收同時承諾,計次階段結束前,可正常使用的OBU,保障在進入計程階段後,仍可繼續使用。

此外,遠通電收同意五月底提出用路人租用OBU方案,七月份開放民眾申請租用,儲值金存入信託帳戶產生的利息,歸政府所有。國道客運第一個月上路增加的二.四元委辦費用,由遠通電收自行吸收。

其他達成協議有遠通電收必須在二月底公布OBU基本規格,五月底前邀請有意申請生產的廠商,向原廠EFCON協商授權生產 ,並降低技術移轉費用。未來有新型OBU,同樣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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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信啦..
舊 2006-02-24, 09:2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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