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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do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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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
看完20頁之後,個人覺得那些堅持要討些東西(顯示卡、登報、小禮物?)的人實在是大有問題。

就情來講,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今天你是因為無知(對市場價格一無所知)才下訂單的人、當然有權力視商家的態度來決定是否要和解,但是實際是鬧場的人居多,對於那些鬧場的人,根本不需要作任何解釋,趕出去就好了。

就理而言,「不要佔別人便宜」是任何有家教的人都知道的事情,雖然說人都有貪婪的本性,但是仍多半懂得偷偷摸摸、不要曝光、或者只限定於貪些小利小益。像這種成群結隊如野狼般以鑽漏洞為樂、還怕沒人知道的人說自己多有理實在是很難叫人相信,大約就同等於平常大家所唾棄的法拍屋蟑螂一般。

就法而言,今天一堆人口口聲聲咬著標價要求商家履約的時候,為什麼就可以對人家需要電話確認後才成立訂單視而不見?難道前面是白紙黑字、後面就不是了嗎?為什麼要不講情、不講理的時候,連法都可以選擇性忽略呢?

今天商家當然需要為自己標價不實而負責、而不負責的時候對於名聲當然有所損害。但是,如果民眾知道不負責的原因是因為一堆對電腦價格應有不太離譜的認識的人、為了鬧場、貪圖顯卡利益、獲取額外的回報才造成這種結果的話,我想對店家根本就不會造成任何名譽上的損傷。如果有任何影響、那一定是它自己平時東西賣得貴的關係。

反過來說,消費者付了標價上的錢卻不能買到東西、當然要得到其他消費者的關注,但是如果仔細看發現是一堆人為了鬧場、貪圖顯卡利益、獲得額外的回報、利用店家的疏失刻意想要大賺一筆,而不是真的只是單純的發生真的不清楚價格的糾紛的話,我想、對於這些人、給予的唾棄應該會比給的支持要多得多吧。

當然以Dell的案子來說,他的負責態度可以贏得掌聲,但是那是因為有幾個原因:一、Dell本錢粗。二、Dell已經到了品牌階段、賺那一點小錢容易、但是提昇好感度相對困難。就好像戀愛遊戲中觸發事件比直接灌錢有用。但是,若是Dell不負責、而是用其他條款來推掉,各位有真的能確定會減少多少的支持度嗎?我覺得是很少的。三、Dell的硬碟價差跟顯示卡的價差完全不同,且只是一部份的零件、跟這次刻意以顯卡為目標的單一項目也不同,加上Dell本身就常有特價,因此消費者誤認的可能的確是較高,跟此次不同。因此我認為拿Dell事件跟FM事件相比,我想是部分的消費者自抬身價了。

當然,就某個程度來說,我也滿羨慕這些購�**亳腹A我想他們的人生一定活得很快樂。因為當一個人對自我的要求很低的時候,能夠沒有負擔地去發揮自己的獸性去當個動物肯定是輕鬆的。像最近的PCHome蜆精事件也是一樣,凸顯了這些人幼稚、可悲的一面。

對了,恥是「耳」跟「心」,不知恥的人不要再忘記怎麼寫囉!
舊 2006-02-12, 04:05 AM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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