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Freeware應該遵照原作者的宣告事項來訂定授權條件,依照GeeXBox的宣告上,是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而散佈該軟體,但此拍賣上是以此軟體為主要銷售產品為主,遙控器反道變成附屬者,其依照原作者的宣告上就是屬於違法囉!若改為"多媒體遙控器、附贈GeeXBox軟體"的話,才不算違反授權吧!畢竟其標題(附遙控器)這個括弧內的文字,明顯指出遙控器屬於附贈配件,所有銷售金額都是在於購買其軟體,在這點上就不合法了。
另外,在於Freeware的散佈上,其散佈之費用可斟酌其存放媒體工本費、運送或其它人事費用...等與以收費,但仍不可用來營利,這點在許多的Freeware的授權宣告上都是常見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