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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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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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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walker
公平是無法全面的,亦無法有「有效全面性」。大雅之堂就更難定義了,何謂大雅之堂,金庸也反問過讀者,他只說小說算是正統、於史上有所自的文學,他卻沒辦法定義何謂真正的「大雅之堂」;當初白話文運動之前,白話文被認為與文言文是俗雅兩界,被視為引車賣漿者流的不雅之語,難登大雅之堂,而如今「大雅之堂」的定義卻又與以前不同了。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將這種將社會上普遍誤用的詞語放在改錯題,又難保不會是以後的「能登大雅之堂」呢?雖然以前的人認為講白話是難登大雅之堂,現在的我們不也都改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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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用詞...
可否看一下前面的討論。
引用這四個字主要在於有人提過,而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是表示嚴肅、正式的場合。
另外也謝謝提供了這樣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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