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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台灣;台北;北投
文章: 287
引用:
作者lmh1977
範例有爭議,我同意

但為什麼"政府所發的公文、新聞稿、對外發言,夾雜這樣的文法、符號"有關係呢?
本來就要改正火星文的惡習
沒有鼓勵大家使用火星文

場所的問題。

什麼文字該出現在什麼場合的問題。

再者,關於這次。

並不是題目有沒有鼓勵大家使用火星文。

如果是鼓勵大家的話,也不會放在改錯這邊。

主要是在於,什麼樣的場合,該出現什麼樣的文字罷了。

就像要進去較高級的pub,穿脫鞋是進不去道理是一樣的。
舊 2006-01-26, 11:20 A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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