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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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pper
所以我前面才一直提,你有沒有辦法確定每個考生接觸的層面都是一樣的?!
如果不能,你為什麼還能堅持這樣的不公平性?
再者。
我一直強調場合的問題。
這樣不合國文"文法"的範例,本來就不該出現在這種"國家大考"上面。
我簡單的問題。
政府所發的公文、新聞稿、對外發言,夾雜這樣的文法、符號。
這樣子能看嗎?
在你不能確定所有考生所接觸的"層面"時,你認為這樣的考試"公平"嗎?
你認為這樣的範例能出現在"嚴肅的場合"嗎?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國文的定義阿..................................
在補充一下。
請你多了解一下"改正"的意思。
還有,放在大考裡面有什麼改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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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祟祟的例子還不夠清楚嗎?
鬼鬼崇崇正確嗎?不正確,出現不正確的字,不代表鼓勵你用不正確的字。
放在大考中改正效果確實不大,至少讓你知道「做反省的動作」這樣用是錯的,
但我們討論的是該題是否有誤,而非它的題目是不是非常有效。
什麼叫公平?現在沒教過還是有人會,
就算你看不懂,還是可以改,這樣不公平嗎?
目前各校教得東西本來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