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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九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
會表示,語言學習機構習技公司(ALE)在消費者簽署「
購買合約書」後,未立即交付部分消費者合約書客戶存
根聯,使消費者無法從合約書上得知有7天審閱期規定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85萬元。
公平會表示,事業如以事先擬定的定型化契約由消
費者先行簽署,利用消費者在交易上的弱勢地位,以審
核簽署契約書為由收回、留置或暫代保管,未立即交付
契約書給消費者,將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
行為。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習技公司在消費者簽署「購買
合約書」後,以審核簽署契約為由,收回合約書未立即
交付合約書副聯,不但使消費者無從確認合約內容,且
行使權利發生困難或受有阻礙,消費者也因未有合約書
而無法查閱其上所載的7天審閱期規定,未能儘早主張
解除契約權利。
由於語言學習有聲書多在街頭進行問卷調查,消費
者常有衝動性購買行為,因此,公平會副主委余朝權呼
籲,街頭招攬語言學習機構,在銷售過程中,應適當,
以免觸法。
公平會指出,習技公司在民國93年營業額為1億9千
多萬元,在有聲出版的市場排名在前20名以內,如語言
學習的有聲排名則在前5名。其販售的語言學習有聲書
有3套,單價分別為5萬9888元、6萬9888元及7萬988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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