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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教勞基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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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v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58
引用:
作者
rasan
那如果工作內容與面試時所談的相違背時
那勞工豈不是也得接受
再者,工作場所如果造成你要兩地奔波,例如台北高雄
那也得接受嗎?
我印象中勞基法應該有規定耶
建議你打電話到勞工局問比較正確 在這裡問一定很多人叫你忍耐的 這裡很多人都是被虐狂
2006-01-19, 11:4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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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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