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請教勞基法問題
瀏覽單個文章
ras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226
那如果工作內容與面試時所談的相違背時
那勞工豈不是也得接受
再者,工作場所如果造成你要兩地奔波,例如台北高雄
那也得接受嗎?
我印象中勞基法應該有規定耶
__________________
世界上有千萬種藥, 就是沒有後悔的藥
2006-01-19, 10:42 AM #
4
rasa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rasan
查詢rasa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rasa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