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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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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由於楊小姐的販售行為是透過公開的網路拍賣,
所以無法認定為假消費,
老實說..
你的認定很沒有說服力。

http://tw.news.yahoo.com/060117/19/2rs3n.html


認為我說的沒說服力, 另一方說法比較有說服力.

很好吧. 那表示這樣子做應該不會有問題. 如果覺得公司發的年終獎金不夠多的, 趕快集資去自己賺些年終獎金回來用吧.
規則人家改了, 短期內應該很難賺到上百萬了, 但是要賺個幾萬元來花也不是太難的事.

心動嗎? 那就趕快行動吧, 可以賺些小錢, 又可以教訓一下財大氣粗的銀行, 一舉數得, 這麼好康的事, 可千萬不要錯過了.
 
舊 2006-01-17, 10:46 AM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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