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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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iws
從尊龍品質變差後我常常坐和欣喔
算算也不少年了...應該超過50車次了吧
因為和欣走三重交流道
而阿羅哈走五股交流道不順路
所以選擇坐和欣
至於什麼叫挑戰公權力?
我覺得這是新聞報導過當...加油添醋加太多
公權力是可以一直給予開單罰款的
而阿羅哈並沒有阻止開罰單(公權力)
罰金可以依造法規一直開單處罰下去直到阿羅哈受不了為止
打個比方如有人常常超速導致常常被開罰單...難道以後上路都叫挑戰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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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明警察要開單老子有錢給你開的心態~不叫挑戰公權力叫啥!?
你的比方也太爛了~ 講難聽點 承德路塞車的台北市民 比他們所謂乘客權益
還要不如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