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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行者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7
想辦法電話錄音
"後來只要我女朋友不接電話(晚上非上班時段),還會一直打"
如果對方打到她接為止,揚言不接電話就要在工作上刁難,用脅迫方式以加害之意思通知他人,使生畏懼之心,這樣對我方比較有利,可主張妨礙自由

對方打過來的話,你女友最好接起來,簡短說幾句例如:我現在沒空、請不要一直騷擾我...之類,然後直接掛掉,這樣能引起對方一直撥打
最好超過5通以上,然後去調通聯紀錄,再去報案
最好收集被騷擾電話損害健康的證明,例如因此失眠、躁鬱症等等(去看精神科,請醫師開證明)以便起訴對方
要報案前請務必要有充分證據,否則警方可能不太愛採理...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如果真要告,其實很麻煩的,而且對方老婆也可提起妨礙家庭的告訴(可提起不代表會勝訴)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請你女友離職,雖然心有不甘,卻可省卻一堆麻煩,工作就再找找摟
舊 2006-01-14, 08:1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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