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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l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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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52
小弟讓他們追
先把工作辭了
反正是"信用卡"與"信用貸款"
所以法院傳單來
我一次也沒去(因為我一個書記官叔叔說,他告你詐欺絕對不會成立)
小弟之前為了維持良好信用
每次都得繳最低額度
薪水連最低額度都快繳不出來了,更不用說是生活了
於是我把房子租出去,讓別人幫我繳房貸(房貸繳息正常)
小弟我跑去賣早餐,每天都有現金可用
等到我存了一筆錢就找銀行來談
打個折什麼的,一間一間解決
花旗,中國信託,匯豐,荷蘭,台新
花了五年才還完
要是我還在上班,我想花10年都還不完
現在房子也自己在住了
"良好信用"
代價很高喔
舊 2006-01-14, 03:22 A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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