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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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News
http://tw.news.yahoo.com/060104/195/2q1im.html
9時44分,王曉珮打電話給同學吳文葶告知車子拋錨,簡短講了56秒,語氣輕鬆。
不過,9時46分05秒,吳文葶回打給王曉珮,從此沒有回應。
9時49分,范良興打給119請求救援,但語氣極為冷靜,引起119人員注意,通聯時間點與當時同學轉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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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於王失踪的時間問題,大家一直都認為,從她結束和吳同學的電話9:45算起,到吳同學回撥給王卻沒有王的回應的9:46為止,王失聯的時間應該只有一分鐘左右,亦即,王是在9:45到9:46這中間的一分鐘裡摔落橋下的。
但,真的是這樣嗎?
事實上,王失聯的時間有可能不只一分鐘,而是4到5分鐘。
亦即,當9:45,王和吳同學結束通話後,有可能她這時臨時因為某事而與范先生發生爭吵,而就在爭吵的過程中,
9:46,吳同學又來電,但此時因為王正與范爭執,或拉扯,所以根本沒聽到或也無暇接聽電話,直到范失手將王推落橋下後,9:49,范才撥打119報警,說王可能掉落河裡了。
如果這樣算起來,那王失聯的時間就會增加到4至5分鐘,那麼王的死是因為與范臨時發生爭執,是范臨時起意誤殺王的可能性就存在了。
另外,有人說范不太可能是臨時起意殺人,其中一個說法是,因為當時橋上車流量頗大,應該會有目擊者。但,如果范的行兇是臨時起意,那"會有目擊者"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如果真的沒有目擊者,那也是范運氣好而已。
另外,
即使當時車流量再多,一般人騎車或開車經過也不會太去注意路邊男女的爭執(如果動作又不是很大的話)。或許眼角餘光會瞄到,但也不至於會太專注的去看,騎車開車過就過了。所以如果范真的只是因為一時失手才將王推落橋下,那麼那也將只會是一瞬間的事情。而這樣的一瞬間,的確有可能剛好沒有任何目擊者直接目擊。
以上只是提出一個可能性,當然仍然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