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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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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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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Hermes
我的推理:
1. 不是預謀犯案, 因為兩人既然會一起去跨年, 表示兩人關係不錯, 沒有犯案理由.
2. 不是臨時起意, 因為就算女方說: 我懷了別人的孩子了. 男方也不至於衝動到當場害死女方.
3. 所以我推斷是意外, 比方說騎車到橋上時, 兩人覺得景色不錯(該時間該地點景色美嗎?) ,
男方要幫女方拍照, 女方跨過欄杆時失足摔死(該時間天色昏暗嗎? 所以不會注意到欄杆乾不乾淨?),
70 公分的空隙夠一個人摔下去了, 男方為了讓自己毫無責任, 因此編出謊言.
現在只剩對男方測謊才能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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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看了這麼多網友的意見,個人也認為還是以如同你第三點的推論最為可能。亦即整件事的確就只是一件意外,但王小姐也的確是因為當時和男方的某些互動才失足掉入河裡的,也是因此,男方-范先生才會對外說了部分的謊言(即他轉頭一看,人就不見了云云),來冀望讓自己完全免除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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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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