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我的推理:1. 不是預謀犯案, 因為兩人既然會一起去跨年, 表示兩人關係不錯, 沒有犯案理由.
 2. 不是臨時起意, 因為就算女方說: 我懷了別人的孩子了. 男方也不至於衝動到當場害死女方.
 3. 所以我推斷是意外, 比方說騎車到橋上時, 兩人覺得景色不錯(該時間該地點景色美嗎?) ,
 男方要幫女方拍照, 女方跨過欄杆時失足摔死(該時間天色昏暗嗎? 所以不會注意到欄杆乾不乾淨?),
 70 公分的空隙夠一個人摔下去了, 男方為了讓自己毫無責任, 因此編出謊言.
 
 現在只剩對男方測謊才能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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