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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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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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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的幾個疑點
1. 空白時間不是掛完電話到回call無人接的兩分鐘,而是掛完電話到范男打給119的七分鐘.
2. 如果王女覺得人站在橋上都危險了,那范男更不可能將機車停在橋上,又蹲下去修,那樣會佔用三個人以上寬度,何況人蹲時視線差不易作閃避動作,合理作法會先推車或坐車腳蹬下橋再想辦法修
3. 如果王女已下車並打電話,安全帽應已除去,若要攀爬去人行道,拿安全帽在手上更嫌累贅,若要去人行道又戴回頭上也很奇怪,安全帽放機車上較合理,但安全帽也落水了
4. 70cm其實很窄,一般人跨過去會比掉下去容易的多,而且即使誤認中間可踩,但兩邊都有一米多欄杆時,一般人也不會想跳下一米多欄杆進入70cm細縫,再爬上一米多高欄杆,身體與手都會弄髒,應該會直接踩過兩個欄杆過去
5.范男當修完車看不到王女時,設想王女沿馬路下橋或走人行道下橋都很合理,直接想到落水報警比較奇怪,而且報警代表王女落水了很緊張了,卻還記得把車騎下橋更奇怪
6.如中國時報與網友而言,一般人不會想去攀爬髒得要死的欄杆
舊 2006-01-05, 10:31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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