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的鄉民推理.....轉貼其中一篇............
以下轉錄自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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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raphlai (Lai) 看板 Hate
標題 Re: 幹~~~在橋上失蹤的是正妹啊
時間 Wed Jan 4 23:59:5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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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弟去台北市辦事
回來的時候特別繞從板橋走
打算去新海橋現場看看
因為我的專用包不知道塞到哪裡去了
所以我只帶了小捲尺跟筆記本出門
我特別算好時間
差不多黃昏的時候到那裡
我先騎車過新海橋到新莊
在那邊的文昌殿停好車以後
再走行人陸橋回來觀察
在橋下的時候 我先觀察了一下橋到水面的高度
約莫4-6層樓高(不過我是目測 不見得準)
在走行人陸橋的時候
溪水流過的部分主要是在中間
像這樣: (對不起 我不會畫圖)
泥地地泥地地泥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泥地地泥地地泥地地泥泥
新 泥泥泥地地泥泥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泥泥地地泥泥泥地地泥地 板
莊 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 橋
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
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橋
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人行陸橋
泥地地泥地地泥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泥地地泥地地泥地地泥泥
泥泥泥地地泥泥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泥泥地地泥泥泥地地泥地
我在行人陸橋走的時候
有丟一顆石頭下去然後默數時間
從丟下到落水大約三秒鐘多一點
我記得國中理化好像學過
重力加速度不受落體重量影響
也就是說一個石頭掉下去跟人掉下去時間應該差不多
不過這方面我不是很肯定 因為我的物理知識很淺薄
如果版上有物理專業的 我很樂意閃開XD
接下來我觀察了一下新海橋跟行人陸橋之間的關係
大概是像如下這樣: (再次道歉 我不會畫圖)
新新溝人人
海海溝行行
橋橋溝陸陸
橋橋
其中的溝大約七十公分左右(我用米達尺量的)
行人陸橋和溝之間的欄杆大約一百二十公分
是拇指粗細的鐵柵欄
行人陸橋的寬度大約可容三到四個人並肩而行
新海橋和溝之間的護欄就矮得多
大約在我大腿上下(我165公分)
材質下半部是水泥基座
上半部是一種手腕粗細的柱狀金屬材質
形狀有點像是「皿」
希望這樣能讓大家更瞭解現場情況
至於光線的問題(我離開時已經天黑)
其實沒有想像中的暗
可是比起其他橋樑 又的確暗得多
(中間有幾盞路燈壞了 那邊就真的很暗)
所以蠻難形容的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
行人陸橋上的照明比起新海橋上差很多
至於溪水流速方面
之前從新聞上得到的資料是說溪水流速頗急
我今天去看卻還好 其實還蠻慢的
但是聽說河水溪水越底層的流速越急
這方面我也不是很懂 至少沒辦法從表面上看出來
橋上的車流量方面
就我那時候看是不小
不過那是黃昏的時候 不能算準
不過車流量大也有道理在
因為只有二線道
但是我在板橋跟新莊要上橋的時候
車都是從兩三個方向湧來、擠上去
車速也都很快
(附帶一提 新聞上的警方資料是「車流量大」)
至於聲音方面
我是覺得引擎聲音干擾很嚴重
如果是車道上
要聽到橋下水面的呼救聲我看不容易(4-6層樓高)
如果是背後十公尺左右的大聲呼救
我覺得是會注意到
至於水紋方面
我敢打賭 絕對看不到
看下去就是烏漆嘛黑的
水花還有可能(水花是白色的)
以上是我今天觀察到的東西
如果有奇怪的地方還請指正
(話說我本來以為會看到滿坑滿谷的鄉民 結果只有一個阿伯 讓我覺得有點落寞 orz)
下面是我個人的心得
今天實際探勘以後
我還是覺得范先生是無辜的
第一個原因 就是新海橋和行人陸橋間的溝
這溝大約只有七十公分寬
大家可以稍微比一下 說是把人推下去
還不如說是把人「塞」進去(王小姐身高168公分 orz 比我還高)
如果沒有行人陸橋的話 那可能真的是一推就下去了
可是現在這種情況下 王小姐很有可能抓住行人陸橋的欄杆或是范先生的手、衣服
要一擊得手比較不容易
雖然說不能不考慮一些極端的可能性
(像是范先生有遺傳精神疾病 在一分鐘內兇性大發把她塞進那縫隙 又剛好沒有目擊者)
(或是范先生是戰神 把王小姐扛起來扔過兩三公尺外的的另一側 還是剛好沒有目擊者)
但就一般的情況而言 想要下手行兇
這實在不可能是優先考量
第二個原因 時間點與地點
時間是在跨年夜晚上九點四十分左右
地點是在連接板橋新莊的交通要道新海橋(車流量大)
怎麼看這都不是一個下手殺人的好場合吧
因為資訊太少 所以動機就先不管他
先分成「預謀」跟「臨時起意」來看
如果是預謀的話(也就是拋錨是自己製造的)
也就是這個場地是范先生自己挑的
這實在不可思議
就像sskyle兄說的「會不會死都不知道」
4-6樓實在是很微妙的高度
這樣太冒險了
因為無法預期是不是會有人目睹
兩邊下橋以後燈光的死角都不少
在那邊下手會好一點
再來是時間點
回程的時候怎麼說也要一兩點吧
那時候車流量應該小很多了
就算堅持要從橋上推下
那個時候會好一點
如果是臨時起意的話
我還是覺得不太可能
除非失去理智 不然前兩點還是通用
再來是比較沒有根據的佐證
就是王小姐講電話時「語調輕鬆」
應該還沒有發生什麼不快
可是一分鐘以後 電話就不通了
就是說在這一分鐘以內
兩人發生爭執 范先生萌生殺意 接著把王小姐扔下去
個人覺得機會不大 時間是夠用
只是機率相對小了些
還有幾個大家比較在意的部分
像是叫聲
我其實不覺得從高處落下一定要發出高分貝的尖叫
因為大家試著慘叫看看 要發出足夠大的聲音
一定需要肺活量 可能是被電影影響到
才會覺得慘叫聲可以脫口而出
可是如果小弟上面關於自由落體時間推測無誤的話
可能吸一口氣的時間都不夠
甚至像之前版友說的 嚇呆了、沒有意識到
就落水了 何況那絕對稱不上是個寧靜的環境
關於落水除了撿東西以外 我還想到一個可能性
就是王小姐--
「打算爬到人行陸橋」
聽起來好像很怪
可是前面提過新海橋只有兩線道
車子在身邊轟轟轟的跑來跑去
要在上面待著壓力跟騎車上高速公路恐怕也差相彷彿
(嗯 對 我幹過這種蠢事 安坑便道 我永遠記得你)
「有可能」掛斷電話後(或講電話中)發現了人行陸橋很安全
就打算爬過去 因為兩個欄杆有高低差
所以七十公分未必很難翻過(靠橋的欄杆矮很多)
甚至因為天色昏暗 可能根本沒注意到
中間那七十公分直通下面溪水
(恩..十九歲正值愛來一些小冒險的年紀)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不到一分鐘回撥就沒有回應了
而她的電話很簡短可能是打算翻過去以後再繼續講
至於說王小姐是「被迫」參加這場烤肉
我覺得這實在想太多了
大家會認為他很不情願的原因
多半是王家家長(或說媒體)灌輸的觀念
王老先生說最後看見女兒的時候他還笑嘻嘻的
這一點都不像是不情願啊
而且早上我看google news的時候有看到紙條的內容
大意是說一個人約她去唱歌
他就回說約好要烤肉了
但是烤肉很無聊 不然我烤一下再去找你們好了
我不知道大家怎麼想
可是我怎麼覺得這是客套話
到時候如果約唱歌的打電話來
就說:「啊 可是他們沒有人要走 我沒辦法過去 我沒有車...不然改天好了 對不起喔」
如果真的打算中途走
至少會先跟主辦人或司機說一下吧
不然那麼晚了是要坐公車去嗎?
所以從這個紙條可以推測說是被迫
我實在難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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