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r Member
|
引用:
|
作者小小藍
情形很複雜.
簡單的說....推甄3間研究所,第一間上了,規定我收到錄取通知單日期的5天內就要把切結書送出去!時間真的爆短的~
內容大概如下:
我願意念xx研究所,如切結後,又去報考其他間,則本校不予錄取並"通知他校也不予錄取"
但我另外兩間報名費都繳了,而且還有國立的,哪有說不去試試看的道理,又礙於風險,所以我還是切了切結書,我知道這沒有法律效率,但他有一句"通知他校也不予錄取"令人挺頭痛的,而且也擔心名字會臭掉....
誰能給我建議呢??!!
|
你說你另外二間 是推甄還沒公佈的二間嗎?
還是 你又去報名考試 要用考的學校呢?
若用考的話 若你推上了 答應去唸 而你自己又私下去嚐試去考 其它的研究所
基本上 是不被允許的 因為我們班上也在詢問此事 好像是真的會讓你二頭空
__________________
HOT!!Welcome to use the pigFoot's FX, View in the pigfoot's WebBl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