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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力譴責這種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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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u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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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跟中壢兩地最常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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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netor
寄給警察前,記得把機車馬賽克啊,不然倒楣的可能是機車─誇越雙黃線
題外話:
市區三線道,內二禁行機車,但最外有並排停車,請問:警察在未取締這些並排前,拍照機車騎到中間車道有無違法?
如果是這樣的話收到罰單後去申訴
大多會通融一下...
前提是你的作文能力要很好...
順便要指責一下警方執法不利,沒把外側車道空出來
我媽被照過一次這種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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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2, 11:4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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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u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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