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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規的問題
台灣政府就是很奇怪,只要跟中國有關係的通通都不行
君不見其他地區的新娘或是新郎有這樣的問題
我們政府怕中共匪幹來台犯罪
也不用防成這樣
難道每個結婚的都要當成小偷來提防
引用:
作者realeric
陳嘉宏/台北報導內政部戶政司人口政策科長陳子和昨天在立法院表示,現行法令不允許仲介中國大陸婚姻媒合業者刊登平面與電子廣告,考量法令一體適用性,政府將規畫,經營外籍新娘(新聞、網站)婚配業者也不得刊登廣告。
陳子和指出,依據民法規定,內政部在一年半前成立跨部會的專案審查小組,規範經營婚姻媒合業者,嚴格把關違反善良風俗的****,期間開過五次會,懲處十二個案例。
陳子和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四條,以及****處理法規定,不論刊登中國大陸婚配平面與電子廣告者,一經查獲得懲處新台幣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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