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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00
那是您的權益,只要不是無中生有
產品有問題就要換到好!
何況還是高單價物品!!

而且若超過三次以上,
好心的話就把買的商家名號,產品型號給通通奉上網路
有事實做為您陳述的根據,可保您無恙
有這些事實做為參考與建議,
若廠商麻木不仁,大家也只好心中存底.......
舊 2005-12-26, 07:29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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