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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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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消基會裡完整的新聞:只貼一半剩餘自己看....


「五花大『綁』、層層剝削?!─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奇異現象」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548

消基會為社會大眾來超級比一比:
感應器(車上機)及機器費用
目前美國紐約州等地(賓州、紐澤西州、德拉瓦州等)所採用的電子收費系統,係聯合採用E-Zpass收費系統,並由各州州政府聯合經營,並未委外由私人經營。
美國的E-Zpass收費系統規定,每一位申請人,應事先前往指定地點(通常是在州際公路休息站,或指定通路商處辦理,亦得以通信的方式辦理申請),填寫申請表格,辦理申請開立使用電子收費的約定扣款帳戶,約定未來消費者公路通行費係採信用卡繳費或以現金或支票方式付款入帳;並同時由申請人提供車輛基本資料後,由受理單位人員將車主的車輛資料輸入車上機(感應式機盒)(Tag/Transponder)後,不需要搭配使用插卡,即可交由消費者直接粘貼於汽車擋風玻璃下方,立即便可使用。
申請使用時,消費者應預先於業者提供的兩種收費方式,任擇一種,以供扣款。這兩種,一種是以現金或支票方式付款,另一種是約定以消費者上手任何一張的信用卡用收費。前者,消費者必需支付每台車上機可退還之押金10美元(約合新台幣333元),至於約定採用信用卡扣款的,則不需要繳納車上機的押金。前述美國式的車上機,是一種事先植入記憶及感應晶片,晶片內可以載入車輛及用戶基本資料的電子感應盒,於車輛行駛至各收費站時,直接與收費站偵測器及收費系統發生感應,在極短的時間內,辨識通行車輛並於車輛通過時,即時完扣款的機器。這種機器,既不需接連任何電源,也不需使用電池,更不需要搭配任何的扣款儲值卡片,扣款方式更是直接由消費者指定的信用卡帳戶扣款,並非像台灣這般,還限定指定的信用卡業者。
反觀台灣的遠通電收公司提供的經營模式,每一位車主,均需向業者以每台機器新台幣1,300元的價格,購置一台車上機使用,並非由如同美國模式,由業者免費提供(至多於消費者約定以現金繳納扣款時,預繳美金10元可退還之押金),此外台灣業者提供的機器,尚應加裝專用電池,更要搭配使用儲值卡,才能開始使用,而且使用之後,車上機的保固條件如何?消費者可否退換車上機?如何請求保固修繕?保固條件及限制如何?等等規定,均遠遠不及美國E-ZPass模式對於消費者來得較有保障。台灣的業者所規畫的經營模式,以獨家高價供應的車上機為利基,售後不退,再以機綁安裝、以機綁卡(儲值卡)、以機綁電池、以機綁押金、最後再以機綁信用卡的鑿釜安排、可謂巧妙,令人驚嘆!這種將消費者「五花大綁」、「層層剝削」,可以長達二十年以上的經營模式,豈止是一個「令人驚奇的BOT現象」所能形容!
儲值卡
台灣的扣款方式必須在車上機上方安插「儲值卡」以便扣款,這種儲值卡,消費者必需事先購置,每張先應繳納新台幣200元押金,購得之後,消費者尚需為扣款卡儲值,每次儲值,至少應為新台幣500元。如果日後卡片遺失或故障,消費者必須重新申請,重新申請時,金額皆須歸零,再依上述程序,依序支付押金及儲值之後,才能再度使用。易言之,台灣遠通電收規畫的儲值卡制度,性質上是屬於「無記名」的卡片,如果消費者遺失或損壞,消費者只能被當成冤大頭,白白的喪失原先卡片上的儲值金,變成了「除值金」,此外還要再孝敬一次業者,購買新的儲值卡!
安裝費及指定安裝廠商
美國E-ZPass的車上機,消費者可以在網上完成申請開戶之後,由受理機關直接郵寄予消費者(或親自臨櫃辦理,由受理單位當場交付消費者),由消費者自行粘貼在汽車擋風玻璃下方,甚至不用再連接任何電源,即可直接上路使用,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安裝及費用。反觀台灣的車上機,不但消費者需要持赴指定廠商處等候安裝,而不得自行安裝,消費者更要另行繳納給廠商安裝費新台幣199元,而且提供裝機的地點,也限定於業者指定的廠商,有圖利特定安裝業者之嫌。
信用卡扣款
使用台灣業者提供的車上機時,若消費者擬利用信用卡扣款的話,消費者只能被限定使用遠東銀行與台新銀行兩家銀行發行的聯名信用卡才可利用信用卡扣款,至於美國的模式,則完全沒有任何的限制,完全由消費者指定哪個信用卡帳戶扣款,該系統都能夠連結,直接扣款。相形之下,台灣的遠通電收公司,實有「藉『機』綁卡」,圖利特定業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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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消基會還發現到其他對消費者不公平的問題:
.....略...自己看
舊 2005-12-23, 07:3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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