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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認為,遠通電收有「藉機綁卡」、圖利特定業者之嫌,促請公平會介入調查。
消基會表示,ETC攸關全國五、六百萬以上汽車車主,事關重大,接獲消費者投訴後,立刻進行了解,發現問題重重。
認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車主要使用電子收費系統,每一輛汽車均須裝置一台車上機(讀卡機),基本收費一千三百元、
車上機應至指定車廠安裝,再收安裝費一九九元,車上機必須裝置電池才能使用,電池每顆五十元(9V方型鹼性電池,無法重複充電使用)。
此外,每具車上機應另行搭配儲值型加值卡片,消費者購買儲值卡片時,先支付押金二百元、使用儲值卡片前要加值,每次加值最低金額五百元。
以上林林總總名目收費加總後,消費者至少要先繳交二二四九元以上,才能上路使用電子收費車道。
李鳳翱批評,遠通電收公司規畫的收費方式名目太多,總金額也高,並不合理。
和美國相比,美國東北部紐約州、紐澤西州和賓州、馬里蘭州、維吉尼亞州等十一個州採用「E-ZPass」的電子收費制度,
使用者只要付十元美金(相當於台幣三三三元)車上機押金即可,不用可退錢。採信用卡扣款,也不限定哪家銀行。 李鳳翱說,台灣業者高價販售車上機,售後不退,再以機綁卡(儲值卡)、綁電池、綁押金、最後再綁信用卡,將消費者「五花大綁」、「層層剝削」的經營模式,真是令人驚奇的BOT現象!
http://forum.pchome.com.tw/forum/po...ect=4462&read=1
淺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交易成本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30555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