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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嘻太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頤和園的廁所裡
文章: 754
我的意思不是說"試用鑑賞期"不好
事實上
如果消費者心態夠成熟,是因為"商品真的不符所需"而退貨的話
不只七天,30天我都認為合理...
也就是R423兄說的"眼光要放遠"

但今天問題癥結是
惡質的消費者,擺明了就是要"借用免費的"而來...
這種消費者
我相信R423兄的立意良善對他們不適用...
因為他們會不斷重複同樣的行為
到頭來還是不會跟你消費半樣商品...
說穿了
他的的本意就是要"白用"

這種人
就連給他們一小時的鑑賞期我都不願意
而在台灣
這種人真的太多了
舊 2005-12-19, 02:0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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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嘻太后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