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ma
雖然說目前台灣絕大部份的店家都是不接受, 但是以上相似的退貨服務還是有某家大賣場在30天內都是可接受的!!
1. 烤雞吃了一半覺得不好吃 -> 可退全額
2. 不用說, 當然可全退(包含拆的那個的錢喔)
3. 不用當場脫, 還是可退
當然啦, 這樣的服務是以美國為標準的, 基礎是大部份美國人是不會利用這點來貪小便宜的, 有這樣的客人, 廠商也才敢提供這樣的退貨服務, 這對客人無非是最好的保障, 不怕買到不合用的東西, 只是, 這家賣場在台灣這麼多澳洲客人的地方, 也同樣比照美國提供這樣的服務, 實在太佩服啦!!
PS: 在這家賣場, 空片買了不好燒, 30 天內就算剩 1 片, 還是可以 "全額退"(退你當初買的價錢), 只是有誰這麼厚臉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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