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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我覺得,既然你認為你可以評斷別人(賣家),那別人就有資格評斷你。
很不幸地大多數地人並不同意你,就這樣而已,講太多並沒有什麼意義。

你,不同意賣家;但大多數(或很多人),不認同你。
有一句話叫公道自在人心,相信今天如果大家都覺得你是對的,那應該會一起和你批評賣家,而不是批評你。
你可以比較你另一篇 4x 換 8x 的事件,就可以明白。

你自己說「互相尊重不同的意見是必要的」,但你在公開場合以單方面的方式批評賣家,或許還不到批評,但至少你有負面的意思,這顯然你已經「不尊重賣家的意見」在先了,不是嗎?
想要別人尊重你,自己要先尊重別人,是吧?

沒人要你道歉,你只要不理會這串文章就可以了,這表示你放棄了原來的看法;如果你還是要硬拗,恐怕只會引來更多的人和你對戰罷了。
舊 2005-11-27, 05:27 AM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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