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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erlite_tw
樓主說: 朋友走在一起,沒看路撞到桿,罵了一聲:『X他O,死電線捍...
這可以[法][理][情]三部分來討論.
1.於法:朋友有損毀公物之嫌,但依動機論,屬無心之過.
2.於理 :朋友理虧,電線並非設在通行路徑上,人避桿,而非桿避人.
3.於情:由於是我朋友,基本上我會安慰他,並勸他以後走路小心點,
至於推究於電線桿,這太鄉愿,我不會做.
樓主,您是否應該 balance一下以上三面向,佔您心中的比重?
如果只是一謂Maximize "情"的部分,只是讓自己鑽入死胡同,
讓自己更痛苦.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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