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考的,是樓主您站不住腳,卻在此批評賣方的正當性!
由於欠缺"正當性",所以無從伸張! 我只能認定您在發牢騷!
而pcdvd沒人會要求您不可以發牢騷,但您應該到78區
貼這篇比較適合!
引用:
作者meidoku98
此言差矣,所謂的站不站的住腳,這跟賣家給買家的主觀感受,一點關係也沒有。
承認錯誤那是就事論事,沒看清楚沒注意,這本來就是事實,但可不代表賣方的態度我就因此而能認同。
就事件的對錯而言,我是站不住腳的,但因為人人皆有批評的權利。體諒賣方的難處,這跟本不是買家應盡的義務。在這個原則下,對於賣家主觀感受的批評,我是站的住腳的。
如果這算是無理取鬧的話,那就不會有一堆人老是抱怨唱片公司為什麼一定要一張專輯十首歌一起賣,為什麼不能出單曲來賣,卻忘了唱片公司自有他的難處與考量。
也不會有人一直在抱怨唱片公司都出一些5566等的爛專輯,卻忘了他們的市場本來就不是鎖定在你的身上。而是鎖定在那些國中生為消費群身上
對,這些都是事實,都正確,但不代表那些批評的人不能批評,那完全是兩回事。難道你要跟那些批評唱片公司的人說他們是無理取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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