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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doku9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349
引用:
作者sterlite_tw
樓主,您最根本的認知,顯然與這社會的價值觀有相當大的出入:

1.社會公理,正義,是非,是根據社會上大多數具有行使公權能力的人
來決定的,而非您說了算! 國外法院有陪審團制度的意義即在於此.
不然哪一個性犯罪者,殺人越貨者,貪官污吏會認有自己有錯?

很抱歉,難道你要跟我說,申張自已擁有批評的權力,這跟社會普世的價值觀有相當大的出入?

今天不管買任何一種東西,都不可以不滿意,都不可以主觀的批評?都不可以我說了算?

難道所謂的社會公理,正義,是非,是告訴我們,我們對於我不認同的意見不必尊重,可以盡情打壓,強迫改變他的觀念,這就是所謂的社會公理,正義,是非?

引用:
2.消保法既然有規定退貨原則,那您就跟消保官申訴好了,或是直接
寄存證信函給賣方也可以,無須在此嚷嚷,如果您確定能勝訴的話!!

言盡於此,保重!!

很抱歉,如果是討論對錯的問題,法律翻出來一翻兩瞪眼,可供討論的並沒有很多,所以早已經有了結果。而我也承認的確是我的錯誤,所以這部份的討論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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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砍砍!砍掉重練
舊 2005-11-26, 12:18 A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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