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horse7
哇咧...老兄你的例子舉的可真好啊.....
50片分開買或一起賣這都是廠商或賣家決定的包裝
拆開後要退要怎麼處理?這是賣家的事, 買家的立場不需要去考慮這些
不過要退最好也把已經燒過的片子一起退, 起碼東西沒有少
用是用過, 但哪一種東西不是用過不好才要退的?
很多人的觀念還是停留在滿回來覺得買錯,沒有拆封,這才是合理
但七天鑑賞期這觀念已經漸漸在台灣被發揚開來
這對消費者絕對是好處, 也是保障, 很多東西不用個幾天還真不知好不好咧
其實你考慮50片拆開人家怎麼賣?
那你也可以想想買家電用品好了, 拆開用一下, 退了之後廠商還是要處理
不可能再直接上架賣吧?
大多數這種稱RMA的貨品都是退回檢查, 有壞的瑕疵的就修一修,
加上一些沒壞的再重新包裝後再出貨賣
這種RMA程序各是家公司的正常程序, 消費者也很難辨別是否為RMA的商品
上面有人提到這裡是台灣,所以不能用國外的標準
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