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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筒空片,用了不滿意不能退貨你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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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tang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
horse7
第二個問題, 合理懷疑你應該不是業界的人, 因為RMA的東西就是屬於Repack的物品, 基本上物品的功能及服務等等都相同, 一般消費者不會發現, 這也是允許的範圍內, 被退的東西當然不能當新品賣(沒故障也是如此), 但不代理回工廠後不能進行repack, 或許大家都買過所謂RMA的物品, 這只能從廠商出貨序號才能查的出來(當然沒有人會去承認那是RMA商品)
原本已經不想在這個討論串再浪費時間 !
我真的很後悔在這個討論串上浪費唇舌 !
不過,我認為在RMA這個問題上我應該跟horse7大大你再切磋 !
我是IT業界的人 ! (而且應該也稱得上是"老人"了 !) - RMA 這個字,也是十幾年前跟IBM作生意時,IBM "教" 的。
在美國,消費者以任何理由退貨的資訊電子產品,法律上規定都不能再當新品賣 ! 即使連使用過都沒使用過 ! 但這不是表示它不能再次出售,而是不能再以"新品"銷售,銷售者必須很清楚明確告訴消費者這是消費者退回的產品 (refurnished product-重新包裝、重新整備的產品),折價出售 ! 如果硬是當新品會怎樣 ? 不要被發現那就罷了,但是一旦被發現,那你的麻煩就大了,曾經某個很有名的電腦的公司,因為將這些退貨產品再當新品銷售,而被集體訴訟,罰賠了不少錢。
美國對消費者的保護是很好沒錯,台灣如果有那樣的保護水準當然很好,但是我們願意全盤接受美國現有的經濟、法制系統嗎 ? 我們願意接受 8.25% ~ 8.75%的加值稅嗎 ? 我們可以接受不打掃自己的庭院可能被鄰居告的情況嗎 ? 如果我們無法接受還有許多我們看似不合理的情況,那老實講我個人認為我們還沒有資格去要求美國水準消費者保護。
個人一點看法及經驗交換 !
2005-11-25, 07:1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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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t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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