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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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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亂入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082
引用:
作者meidoku98
這個東西叫多數暴力吧?

如果我當真是不改正配合,那我又何必認錯道歉

問題現在連我的主觀感受都不準我發表,這是怎樣?不會太過份嗎?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雙方尊重不同的觀點這很難嗎?


問題是大家覺得樓主像是死不認錯的感覺...

總是在硬凹 ...

還有,如果真正的施展多數暴力的話...

樓主應該已經被停權了才是...

不能發言,只能被網友公幹的id才是如此...

至少樓主現在還是可以發言,只是找不到認同樓主的user而已...

就 先這樣
舊 2005-11-25, 06:08 P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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