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您這般胡亂凹,有意義嗎?
樓主指的單曲cd,是一個完整的商品包裝,跟專輯一樣,
一個專輯,分成十張單曲cd出品,那也算是十件完整的
商品.
但您買的是50pcs dvd,原廠包裝單位是50pcs*1,
並非10pcs*5的包裝方式! 這個您應該清楚.
被您拆封使用,那已出廠的規格來看,已失去完整商品
的條件.而已拆封使用的商品,就跟我花了100元,點了
一碗牛肉麵,吃了20%,剩下80%牛肉麵,以80元轉賣
給您...請問您是否願意接受?
這種簡單的道理,相信您不會不知道,如果您只是恣意
妄為的亂ㄠ,應該要適可而止!
引用:
作者meidoku98
很簡單,如果
如果把一筒空片拆十片出來賣,而且要想辨法把剩下的四十片銷完
做到這種事很困難,難到比sony專賣店買X-box還要難
我就無話可說
話說為什麼老是有人希望台灣的唱片賣單曲?
人家就是不願賣,消費者也沒資格強迫他
偏偏唱片公司就是會因為這樣被罵的臭頭
原來這些人都是澳客
這就是把消費者的權力無限上綱
我懂了
唱片公司就是不願賣單曲
但消費者就是希望唱片公司賣單曲
誰是誰非我想有腦的都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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